淺談互聯網絡隱私保護 |
發布時間: 2012/8/19 18:30:54 |
隨著互聯網進入千家萬戶,關于互聯網網絡隱私的問題又被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那么究竟什么是互聯網網絡隱私?我們在瀏覽互聯網的過程中會受到怎樣的網絡隱私侵犯?關于網絡隱私的保護是否有法可依,有法可尋呢?接下來的文章里,我們談一談關于互聯網的隱私保護。 什么是網絡隱私權? 隱私權是一種具體的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項人格權。 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人類正處于以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為基礎,以多媒體技術為特征的網絡時代,每個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已離不開網絡。網絡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便利,但也同時使人置身于幾乎透明的“玻璃社會”。網絡傳播信息比其他任何渠道都更加便捷,個人隱私也比較容易被瀏覽和擴散。近年來,隨著因特網的迅猛發展和普及,個人隱私越來越多地被用于商業目的。網絡隱私權時常遭受他人的非法侵害,已引起人們的警覺。如何有效地保護網絡隱私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 網絡隱私權是指在互聯網時代,個人數據資料和網上在線資料不被窺視、侵入、干擾、非法收集和利用。網絡隱私權是網絡信息時代人的基本權利之一,涉及到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傳遞、存儲和加工利用等各個環節。 什么是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指任何表明自然人身份或對其進行描述的任何信息,是可以與某特定個人相關聯的信息,包括姓名、簽名、工號、社會保障號、電話號碼、保險單號碼、工作職銜、財務狀況、賬戶號等。個人資料不包括那些無法認定某特定個體身份的綜合信息。“敏感個人信息”是個人信息的一個部分,包括與個人的種族、民族、政治觀點、宗教或哲學信仰、工會成員身份有關的信息,與個體的健康和性生活相關的信息,以及生物統計信息,如指紋和聲波紋,以及包括那些與犯罪、指控犯罪或任何相關程序相關的信息。 侵犯個人網絡隱私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一條或一組個人數據要成為有用的個人信息,需要經過收集(登記)一儲存一傳遞一利用等階段,而以上每個階段,都可能使個人數據受到他人的非法使用,導致數據主體的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數據主體如何對個人數據進行保護?在談論個人數據的技術保護之前,有必要對各種可能侵犯他人個人數據的行為進行深入地分析,這樣才可能在技術上更加嚴密地保護個人數據,尋找更好的保護對策。 非法入侵個人數據系統的技術行為方式 一冒充(Masquerading/Mimicking),即不具有合法用戶身份者冒充合法用戶進入計算機信息系統。 二技術攻擊(TechnologicalAttack),即使用更高級的技術打敗舊技術,而不采取其他方法,比如猜想程序、猜想口令等。進行技術攻擊的主要目的是繞過或取消硬件及軟件存取控制機制以進入系統。 三通過后門(BackDoor)非法侵入,后門一般是由軟件作者以維護或其他理由設置的一個隱藏或偽裝的程序或系統的一個入口。當個后門被人發現以后,就可能被未授權用戶惡意使用。 四通過陷阱門(TrapDoor)非法侵入,陷阱門也稱活門,在計算機技術中,是指為了調試程序或處理計算機內部意外事件而預先設計的自動轉移程序。程序調好后應關閉陷阱。廠商交貨時如果忘記關活門,就可能被人利用而繞過保護機制進入系統。 網絡隱私權保護涉及的內容 個人數據信息是網絡隱私權包含的重要內容,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任何個人和單位在收集他人的個人數據之前,必須向資料的擁有者進行及時準確的告知,包括將有哪些資料會被收集、收集到的資料準備派何用場、資料收集人的辨識以及數據資料擁有人的相關權利等等。 (2)數據資料的主體享有是否進行信息披露的決定權,有權阻止任何未經許可的資料收集和使用行為。 (3)資料的收集使用者必須保證所收集的信息準確無誤,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4)數據主體有權要求資料的收集使用者提供有關聯系信息,有權瀏覽自己被收集的信息資料并要求使用者提供副本。 (5)數據主體有權對被收集的個人資料進行必要的更新和修改,并有權以其他方式利用自己的這部分信息資料。 (6)未經數據主體許可,資料收集者不得“擅自通過因特網站上自己或他人的主頁,將特定的他人隱私公之于眾,或擅自通過向第三人、第四人、眾多其他人發送E-mail的方式張揚特定他人的隱私”。 基于上述權利表現形式,對網絡環境下個人網絡隱私權的保護主要涉及如下領域: (1)具有可識別性的個人數據的保護。任何對個人資料的非法收集、存儲、使用都是對個人數據隱私權的侵犯。現今,很多網站在要求注冊時會出示注冊協議,但是,這些協議多是形式主義,并沒有起到實質的約束與執行作用。 (2)個人生活秩序的保護。網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在網上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的活動,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壞或支配。 (3)個人私事的保護。任何人包括網絡服務商,不得不當窺視、泄漏、干涉他人的私事。例如,近日來網上盛傳的很多“網絡暴力”事件,就是通過發布受害人的個人隱私資料而使受害人的權益遭到侵犯。 (4)個人領域的保護。國家、網絡服務商、黑客等不得對個人的信息系統進行攻擊、破壞。但國家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對網絡進行監視而觸及網絡使用者的隱私,則依法可免責。 本文出自:億恩科技【www.vbseamal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