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服務提供者禁對其他產品不兼容 |
發布時間: 2012/6/25 13:53:45 |
為加強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的管理,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的權益,今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惡意對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實施不兼容。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有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合法權益,或者詆毀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 有因正當理由與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不兼容的,須主動向用戶進行客觀提示,不得欺騙、誤導、強迫用戶做出不使用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的選擇。 文件還強調,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干擾或者影響用戶終端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的運行,或者修改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參數。 同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欺騙、誤導、強迫用戶卸載、關閉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用戶使用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 本文出自:億恩科技【www.vbseamal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