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屏蔽同事罰款 報料人嫌棄這規定太過份
在12月9日,有網友爆料一家媒體公司,“我們公司朋友圈也管,有人朋友圈估計是屏蔽別的同事了,被公司查出來,罰了100塊錢,還有公司個人郵箱的個性簽名,必須改成公司的介紹,也有人讓罰錢了,遲到扣100塊錢,請假要扣半天工資,加班還沒有加班費。”
該網友還發了不少的截圖,其中包括“未按照規定簽名,罰款100元”“如無故不接電話、不回復微信、短信等,情況嚴重的罰款50~100元”“鼓勵大家將工作群置頂,同事之間必須積極加微信,禁止互相屏蔽朋友圈”“未及時回復釘釘評論”“運營數據未達標罰款50元”等等。
根據該網友介紹:“該公司位于北京,是一家媒體公司,類似上述的制度,都是隔幾天就會出一條,而且都是口頭上說的,但卻又必須去遵守,其他公司都有員工手冊,但我們公司沒有,領導給出解釋,有前員工拿著員工手冊去打官司,領導不能給我們留下證據,所以就不再發員工手冊了。”
根據該公司的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每次我們批評或處罰時,都會明確說明原因,都是遵守員工手冊的,不會無緣無故罰款,畢竟公司的規定,員工也只能遵守。”
對此,網友們也在評論下方發出自己的聲音“這公司老板是霸王龍轉世嗎?員工是上班還是坐牢啊?”“我人傻了,這種干涉私人生活的公司待著干嘛?”“事情越多的公司,倒閉越快,永遠不變的定律”“敢說出公司名字嗎?我的鍵盤可不是面團捏的!”“公司老板太自以為是了,帝王思想太重”“如果是我,我就一天發100條廣告!”
首先,微信屏蔽同事罰款這個規定沒人性。朋友圈屬于私人空間,分享美食、曬自拍、旅游打卡、心靈雞湯等,這些都是我們的自由,有些內容不想讓別人看到,分組或屏蔽也是情理之中。員工發自己的朋友圈,想屏蔽誰,就屏蔽誰,這是員工自己的自由。你公司老板管的著嗎?或許,老板認為,這樣做,是為了防范職工之間有矛盾,是為了增進團結,但是,避免矛盾,增進團結的方法,應該是自己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啊。憑啥罰款了事?罰款了事的背后就是懶惰,沒人性。
其次,這個規定太任性。作為公司老板,制定規章制度,應該征求大家同意,應該遵紀守法,現在,你肆意干涉職工的個人隱私活動,而且,還胡亂罰款,豈不太任性?要知道,在工作上,你是老板,員工可聽從你的指揮;但是,非工作時間,人家員工是自由公民啊,你怎能能把員工當做“奴隸”一般管束,你不是“奴隸主”,如此任性管理,員工早晚會全部跑掉。
第三,微信屏蔽同事罰款這個規定也違法。勞動法規定了用人者和聘用者之間的制度與關系,你老板不能肆意破壞這種關系。《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這種職工明顯不愿意接受的條款,違反協商原則。這種違法做法不是孤例,有人想起自己的親身經歷,老板因為同事的微信頭像把同事辭退了,如此“違法老板”讓人驚訝。
筆者認為,我們不妨給這位老板的做法起一個名字:“扣錢任性管理法”,這樣的管理法在公司存在,在其他行政事業單位也存在。在他們哪里,認為,扣錢就是萬能,只要我想達到什么目的?我就用扣錢來做約束后盾。扣錢,管用不管用?的確管用。但是,這種扣錢管理卻傷人情,害民心,結果就是員工給你應付工作,扣錢任性管理不會扣出員工工作的真正積極性。
扣錢管理,可有。但是不能泛濫,不能任性。泛濫的扣錢管理、任性的扣錢管理背后是管理愚笨,管理懶惰,因為管理者無能,所以,才會想出這“扣錢任性管理”的歪招。當然,之所以有這樣的歪招,也與我們的勞動監管部門工作被動,不主動保護勞動者權益有關。
朋友圈微信屏蔽同事罰款100元,“扣錢任性管理法”應該剎車了!如何剎車呢?我們的勞動監管部門必須主動亮劍,保護勞動者權益,對相關公司老板進行處罰,只有通過這樣的處罰,才能起到震懾作用,督促他們思考出正確管理員工的辦法,讓他們的權力任性管理消失,從而,走上科學化、現代化、人性化的管理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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